弯 剪 扭 构 件
(GB/T 50010-2010)(2024 年版)
子程序界面 
技术条件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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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座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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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是否为支座截面。当选择“是”时,位置为支座;当选择“否”时,位置为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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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择“是”时,对于一~四级框架梁即为框架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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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计算方式”选择“已知 内力 求 配筋”时,对于框架梁端,若相对受压区高度 ξ 超过规范限值、而“受压纵筋面积 As'”为零时,程序将根据“截面位置”取 As'=0.5As(一级框架梁)或 As'=0.3As(二~四级框架梁)后重新计算配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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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端截面混凝土受压区高度与有效高度之比值,混凝土通规第 4.4.8 条第 1 款规定,“计入受压钢筋作用的梁端截面混凝土受压区高度与有效高度之比值,一级不应大于 0.25;二级、三级不应大于 0.35”。其它情况的混凝土受压区高度 x 不应大于 ξbh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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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混凝土标准第 11.3.7 条规定,“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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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梁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根据抗震等级、梁中位置(支座或跨中)不同,按混凝土通规表 4.4.8-1 的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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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深受弯构件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时,依据混凝土标准第 G.0.2 条的规定,“当 l0/h≤2 时,跨中截面 as 取 0.1h,支座截面 as 取 0.2h;当 l0/h>2 时,as 按受拉区纵向钢筋截面重心至受拉边缘的实际距离取用”。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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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地震作用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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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强度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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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材料强度取值,可选择“强度设计值”“强度标准值”“最小极限强度值”“强度平均值”“广东高规第1性能水准中震”“广东高规第2性能水准中震”“广东高规第2性能水准大震”“广东高规第3性能水准中震”“广东高规第4性能水准中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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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择“强度标准值”“最小极限强度值”时,不计入作用分项系数、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和内力调整系数,但材料强度分别取标准值和最小极限值。其中,钢筋最小极限强度参照《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2010(2024 年版)第 3.9.2 条第 2 款第 2 项的规定,“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取钢筋屈服强度 fy 的 1.25 倍;混凝土最小极限强度参照混凝土标准条文说明第 4.1.3 条的规定,“考虑到结构中混凝土的实体强度与立方体试件混凝土强度之间的差异,根据以往的经验,结合试验数据分析并参考其他国家的有关规定,对试件混凝土强度的修正系数取为 0.88”,取立方强度的 0.88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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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择“强度平均值”时,按广东抗震性能规程附录 B 公式(B.0.3)计算:fm=fk/(1-1.6435δ)。混凝土、钢筋的强度变异系数 δ 分别取 0.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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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择广东高规时,材料强度取考虑承载力利用系数 ξ 后的强度标准值。ξ 依照广东高规第 3.9.5 条各款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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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向地震为主的地震组合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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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爆炸动荷载作用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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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延性比 [β]
几何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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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跨度 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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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0——梁的计算跨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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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根据计算跨度 l0 判断是否为深受弯构件。当跨高比 l0/h 小于 5 时,按深受弯构件计算正截面受弯、斜截面承载力计算;当输入“l0/h≥5”时,则不进行判断,总是按普通的受弯构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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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混凝土标准附录 G 的条文说明,“根据分析及试验结果,国内外均将跨高比小于 2 的简支梁及跨高比小于 2.5 的连续梁视为深梁;而跨高比小于 5 的梁统称为深受弯构件(短梁)”,以及附录 G 表 G.0.12 注的规定,“当集中荷载作用于连续梁上部 1/4 高度范围内且 l0/h 大于 1.5 时,竖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增加 0.05”,程序在取用混凝土标准附录 G 表 G.0.12 中数值以确定深梁中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时,为简化输入均按连续梁考虑;当“集中荷载作用下的独立梁”选择“是”时,则视为集中荷载作用于连续深梁上部 1/4 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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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面宽度 b、截面高度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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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拉区翼缘宽度 bf、受拉区翼缘高度 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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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压区翼缘宽度 bf'、受压区翼缘高度 hf'
基本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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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幅前的弯矩设计值 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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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调幅前的弯矩设计值(k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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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输入“0”或“M”时,表示不调幅;可输入具体数值或“M/0.75”“1.15M”“1.2M”等,此处“M”表示调幅后的弯矩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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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标准第 5.4.1 条规定,“混凝土连续梁和连续单向板,可采用塑性内力重分布方法进行分析。重力荷载作用下的框架、框架-剪力墙结构中的现浇梁以及双向板等,经弹性分析求得内力后,可对支座或节点弯矩进行适度调幅,并确定相应的跨中弯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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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标准第 5.4.2 条规定,“按考虑塑性内力重分布分析方法设计的结构和构件,应选用符合本标准第 4.2.4 条规定的钢筋,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要求且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对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构件,以及要求不出现裂缝或处于三a、三b 类环境情况下的结构,不应采用考虑塑性内力重分布的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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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基于弹性分析的塑性内力重分布方法进行弯矩调幅时,混凝土标准第 5.4.3 条规定,“钢筋混凝土梁支座或节点边缘截面的负弯矩调幅幅度不宜大于 25%;弯矩调整后的梁端截面相对受压区高度不应超过 0.35,且不宜小于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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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荷载作用下的独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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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荷载作用点至支座的距离 a
配筋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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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拉纵筋合力点至近边距离 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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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压纵筋合力点至近边距离 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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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拉纵筋最小配筋率 ρ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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ρmin——一侧受拉纵筋最小配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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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输入“自动”“次要构件”及具体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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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输入“自动”时,按下列规定取配筋率下限与配筋特征值相关表达式二者中的较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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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输入“次要构件”时,ρmin 取值同“自动”。当“截面位置”为“一般位置”时,按混凝土标准第 8.5.3 条规定计算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截面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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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输入具体数值时,取输入值与配筋特征值(ft/fy)相关表达式二者中的较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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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规定外,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普通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混凝土通规表 4.4.6 的规定值,受弯构件为“0.20 和 45ft/fy 中的较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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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分布筋最小配筋率 ρsh,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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ρsh,min——深受弯构件水平分布纵筋最小配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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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分布筋最小配筋率 ρsh,min=Ash,min/(bsv),sv 为水平分布钢筋的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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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分布筋配筋率 ρ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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ρsh——深受弯构件水平分布纵筋配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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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分布筋配筋率 ρsh=Ash/(bsv)。
深受弯构件
截面核心部分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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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受拉纵筋合力点至近边距离 as”或“受压纵筋合力点至近边距离 as'”输入框采用两个数值相加的输入形式时,例如“30+10”“25+10”等形式时,程序取加号前面的数值“30”“25”作为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cs。在受扭承载力验算计算截面核心部分的尺寸时,该值即为箍筋内表面至截面近边缘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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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受拉纵筋合力点至近边距离 as”或“受压纵筋合力点至近边距离 as'”输入框采用非两个数值相加的输入形式时,程序默认纵筋直径取
25mm;受拉区、受压区箍筋内表面至截面受拉区、受压区边缘的距离,分别按 as 减去
12.5mm、as' 减去
12.5mm 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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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受拉纵筋合力点至近边距离 as”。
箍筋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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箍筋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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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加密区箍筋最大间距,按混凝土通规表 4.4.8-2 的规定,一级取 hb/4、6d、100mm 三者的最小值;二级取 hb/4、8d、100mm 三者的最小值;三、四级取 hb/4、8d、150mm 三者的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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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通规第 4.4.8 条第 4 款规定,“一级、二级抗震等级框架梁,当箍筋直径大于 12mm、肢数不少于 4 肢且肢距不大于 150mm 时,箍筋加密区最大间距应允许放宽到不大于 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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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构造钢筋的最大箍筋间距,程序未考虑纵向钢筋直径的因素,仅按加密区箍筋最大间距的两倍考虑;箍筋最小直径则按加密区的要求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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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抗震时箍筋最大间距按混凝土标准表 9.2.9 的规定取值,最小直径按混凝土标准第 9.2.9 条第 2 款的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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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梁中配有计算需要的纵向受压钢筋时,用户尚应自行复核箍筋是否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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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标准第 9.2.9 条第 2 款规定,“梁中配有计算需要的纵向受压钢筋时,箍筋直径尚不应小于 d/4,d 为受压钢筋最大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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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标准第 9.2.9 条第 4 款第 1)项规定,“箍筋应做成封闭式,且弯钩直线段长度不应小于 5d,d 为箍筋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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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标准第 9.2.9 条第 4 款第 2)项规定,“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 15d,并不应大于 400mm。当一层内的纵向受压钢筋多于 5 根且直径大于 18mm 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 10d,d 为纵向受压钢筋的最小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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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标准第 9.2.9 条第 4 款第 3)项规定,“当梁的宽度大于 400mm 且一层内的纵向受压钢筋多于 3 根时,或当梁的宽度不大于 400mm 但一层内的纵向受压钢筋多于 4 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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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构件编号
结构构件的重要性系数 γ0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fy
箍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fyv
受拉纵筋合力点至近边距离 as
钢筋弹性模量 Es
图例
矩形截面 |
倒T形截面 |
倒L形截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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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形截面 |
工形截面(对称) |
工形截面(不对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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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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