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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受拉区纵向钢筋合力点至截面受拉边缘的距离(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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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排纵筋情况下:as=cs+0.5d=cs+r
式中:cs——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mm);
d——纵向钢筋直径(mm);
r——纵向钢筋半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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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对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cs 取值,采用下列四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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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类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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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输入“一类”“二a类”“二b类”“二b类(寒)”“三a类”“三a类(寒)”“三b类”等环境类别时,程序根据板、梁、柱等不同的构件类别、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所处环境类别,取《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2010(2024 年版)表 8.2.1 规定的最外层钢筋保护层最小厚度 c 加上箍筋直径 dg 作为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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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输入“二b类(寒)”“三a类(寒)”时,分别表示处于严寒和寒冷地区的二b 类、三a 类环境;当输入“二b类”“三a类”时,分别表示处于非“严寒和寒冷地区”的二b 类、三a 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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箍筋直径 dg,在计算纵向钢筋保护层厚度时,对于梁、柱构件,程序默认取10mm、板类构件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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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筋直径 d 将根据实配钢筋的直径或各类构件默认的纵筋直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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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作用等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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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输入“Ⅰ-A-15”“Ⅰ-A”“Ⅰ-B”“Ⅰ-C”“Ⅱ-C”“Ⅱ-D-无盐”“Ⅱ-D-有盐”“Ⅱ-E”“Ⅲ-C”“Ⅲ-D”“Ⅲ-E”“Ⅲ-F”“Ⅳ-C”“Ⅳ-D”“Ⅳ-E”“Ⅴ-C”“Ⅴ-D”“Ⅴ-E"类”等环境作用等级时,程序根据面形(板、墙等)或条形(梁、柱等)不同的构件类别、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环境作用等级,按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取《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 50476-2019 表 4.3.1、5.3.2、6.3.2、7.3.2 等规定的最外层钢筋保护层最小厚度 c 加上箍筋直径 dg 作为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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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输入“Ⅰ-A-15”时,根据《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 50476-2019 表 4.3.1 注 1 的规定,“Ⅰ-A 环境中使用年限低于 100 年 的板、墙,当混凝土骨料般大公称粒径不大于 15mm 时,保护层最小厚度可降为 15mm,但最大水胶比不应大于 0.55”,c 取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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箍筋直径 dg,在计算纵向钢筋保护层厚度时,对于梁、柱构件,程序默认取10mm、板类构件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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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筋直径 d 将根据实配钢筋的直径或各类构件默认的纵筋直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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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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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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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构件默认的纵筋直径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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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采用环境类别模式时,《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2010(2024 年版)相关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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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5.2 注 2 规定,“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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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5.3 注 5 规定,“处于严寒和寒冷地区二b、三a 类环境中的混凝土应使用引气剂,并可采用括号中的有关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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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5.2 注 4 规定,“有可靠工程经验时,二类环境中的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可为 C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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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采用环境作用等级模式时,《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 50476-2019 相关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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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1 注 2 规定,“处于年平均气温大于 20℃且年平均湿度高于 75% 环境中的构件,除 Ⅰ-A 环境中的板、墙外,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应比表中规定提高一级,或将钢筋的保护层最小厚度增加 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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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6 条规定,“公称直径不大于 6mm 的冷加工钢筋只能在一般环境中的 Ⅰ-A、Ⅰ-B 等级下作为受力钢筋使用,且构件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5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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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6 条规定,“采用冷加工钢筋或直径 6mm 的细直径热轧钢筋作为构件的主要受力钢筋时,应在本标准表 4.3.1 规定的基础上将混凝土强度提高一个等级,或将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增加 5mm。钢筋混凝土墙、板构件的一侧表面接触室内干燥空气、另一侧表面接触水或湿润土体时,接触空气一侧的环境作用宜确定为 Ⅰ-C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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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2021 第 2.0.10 条第 3 款规定,混凝土结构中的普通钢筋、预应力筋应设置混凝土保护层,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普通钢筋的公称直径,且不应小于 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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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纵向受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最外层钢筋的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尚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2023
年版)第 4.11.5 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