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 数
子程序界面(参数)
参数设置
-
计算方式
-
设置承台的计算方式。
-
可选择“按承台荷载验算截面”“按承台荷载自动计算”,根据用户输入的柱底内力进行计算。
-
当选择“按承台荷载自动计算”时,程序自动计算承台的“根部高度 H”“端部高度 h”。
-
需要注意的是,自动计算不能确保结果符合承台为刚性板和反力呈线性分布的假定,用户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校核和调整。
-
执行规范
-
设置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所执行的规范,可选择“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
选择“建筑桩基技术规范”时,桩基竖向承载力按桩基规范第 5.2.1 条的规定计算。
-
选择“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时,桩基竖向承载力按广东基础规范第 10.2.2 条的规定计算。
-
荷载输入
-
设置上部结构传至承台顶面的作用的输入方式,可选择“各工况下内力标准值”“标准及基本组合”两种模式。
-
“各工况下内力标准值”:在“工况”中输入柱底、墙底在永久荷载作用、可变荷载作用、风荷载作用、地震作用等各工况下作用效应标准值,由程序自动完成作用效应组合,输出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及基本组合时的各组控制内力。
-
“标准及基本组合”:在“标准”“基本”中分别输入若干组柱底、墙底内力标准组合值及基本组合值。
-
当有基础梁等传来的附加荷载时,两种输入方式均在“工况”中输入外加荷载效应标准值。
-
指定计算柱墙及各工况下作用效应标准值的输入方法请查阅“各工况下作用效应的标准值”。
-
柱底、墙底内力标准组合值及基本组合值的输入方法请查阅“标准组合值”“基本组合值”。
-
□仅单方向水平力
-
设置是否仅考虑单方向水平作用,仅“各工况下内力标准值”模式下可用。勾选后无法读取外接计算程序的底层柱墙内力。
-
勾选后,仅考虑单方向水平作用,可分别输入正、反方向的风荷载作用或水平地震作用。例如平面框架计算软件 PK 中的左风、右风、左地震、右地震等。
-
未勾选时,同时考虑 X、Y 双向水平作用,同一方向仅输入一次风荷载或地震作用,正、反方向按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分别参与作用效应组合。
-
□区分弯矩、剪力的正负极值
-
设置柱底、墙底内力作用效应组合是否区分弯矩、剪力的正负极值。
-
勾选后,分别输出弯矩、剪力最大值与最小值对应的两组控制内力。
-
未勾选时,仅输出绝对值最大的一组控制内力。
-
对于仅有一个对称轴的三角形三桩承台等,建议勾选本项。
-
□桩局部受压验算
-
□圆形截面桩
-
设置桩的截面形状是否为圆形。
-
未勾选时,桩的截面形状为方形。
-
圆桩直径 d、方桩边长 d
-
单桩承载力 Ra
-
单桩抗震承载力 RaE
承台尺寸
-
承台类型
-
设置承台类型,可选择“自动”“二桩”“二桩(Y向)”“二桩梁式”“二桩(Y向)梁式”“三桩”“三桩(>向)”“三桩(^向)”“三桩(<向)”“三桩(斜边)”“三桩(>向斜边)”“三桩(^向斜边)”“三桩(<向斜边)”“三桩(一字)”“三桩(Y向一字)”“三桩(一字)梁式”“三桩(Y向一字)梁式”“四桩”“四桩(一字)”“四桩(Y向一字)”“四桩(一字)梁式”“四桩(Y向一字)梁式”“五桩”“五桩(长形)”“五桩(Y向长形)”“五桩(一字)”“五桩(Y向一字)”“五桩(一字)梁式”“五桩(Y向一字)梁式”“六桩”“六桩(Y向)”“六桩(一字)”“六桩(Y向一字)”“六桩(一字)梁式”“六桩(Y向一字)梁式”“七桩”“七桩(Y向)”“七桩(长形)”“七桩(Y向长形)”“七桩(六边)”“七桩(Y向六边)”“七桩(六边长形)”“七桩(Y向六边长形)”“八桩”“八桩(Y向)”“八桩(长形)”“八桩(Y向长形)”“八桩(2×4)”“八桩(Y向2×4)”“九桩”“十桩”“十桩(Y向)”“十桩(长形)”“十桩(Y向长形)”“十桩(六边)”“十桩(Y向六边)”“十桩(六边长形)”“十桩(Y向六边长形)”“十桩(2×5)”“十桩(Y向2×5)”“十一桩”“十一桩(Y向)”“十一桩(长)”“十一桩(Y向长形)”“十二桩”“十二桩(Y向)”“十二桩(2×6)”“十二桩(Y向2×6)”“十三桩”“十三桩(Y向)”“十三桩(长)”“十三桩(Y向长形)”“十三桩(六边)”“十三桩(Y向六边)”“十三桩(六边长形)”“十三桩(Y向六边长形)”“十三桩(矩形)”“十四桩”“十四桩(Y向)”“十四桩(长)”“十四桩(Y向长形)”“十五桩”“十五桩(Y向)”“十五桩(长)”“十五桩(Y向长形)”“十六桩”“十七桩(A)”“十七桩(Y向A)”“十七桩(A长形)”“十七桩(Y向A长形)”“十七桩(B)”“十七桩(Y向B)”“十七桩(B长形)”“十七桩(Y向B长形)”“十八桩(A)”“十八桩(Y向A)”“十八桩(A长形)”“十八桩(Y向A长形)”“十八桩(B)”“十八桩(Y向B)”“十八桩(B长形)”“十八桩(Y向B长形)”“十九桩(A)”“十九桩(Y向A)”“十九桩(A长形)”“十九桩(Y向A长形)”“十九桩(六边A)”“十九桩(Y向六边A)”“十九桩(六边A长形)”“十九桩(Y向六边A长形)”“十九桩(B)”“十九桩(Y向B)”“十九桩(B长形)”“十九桩(Y向B长形)”“十九桩(六边B)”“十九桩(Y向六边B)”“十九桩(六边B长形)”“十九桩(Y向六边B长形)”“二十桩(A)”“二十桩(Y向A)”“二十桩(A长形)”“二十桩(Y向A长形)”“二十桩(B)”“二十桩(Y向B)”“二十桩(B长形)”“二十桩(Y向B长形)”。
-
需注意长形承台与方形承台的区别,即便其他参数相同,其体积和内力也可能有所不同。
-
当选择“自动”时,由程序根据上部结构的作用效应及单桩承载力自动确定所需的桩数。
-
在自动选择承台类型(桩数)时,不考虑一字形三桩至六桩承台。
-
三角形三桩承台,应注意以下情况:
-
当短向桩距与长向桩距之比 α 小于 0.5 时,应按变截面的二桩承台另行设计;
-
当短向桩距与长向桩距之比 α 等于 1.0 时,等腰三桩承台的桩基规范公式(5.9.2-4)、公式(5.9.2-5)可简化为等边三桩承台的公式(5.9.2-3),因此程序对于方柱(圆柱)下的等边三桩承台也按等腰三桩承台考虑;
-
当底边桩距与两腰桩距之比大于 1.0,即短向桩距不在底边时,计算结果将给出警告信息。桩基规范条文说明第 5.9.2 条指出,“对等腰三桩承台,其典型的屈服线基本上都垂直于等腰三桩承台的两个腰,试件通常在长跨发生弯曲破坏”,因此,桩基规范公式(5.9.2-4)、公式(5.9.2-5)仅适用于底边桩距不大于两腰桩距的等腰三桩承台。
-
承台类型可通过简化方式输入:数字代表桩数,“y”表示 Y 向,“c”表示长型。例如,“7”表示“七桩”,“7y”表示“七桩(Y向)”,“7c”表示“七桩(长形)”,“7yc”表示“七桩七桩(Y向长形)”;三桩承台时,“x”表示斜边,“>”、“^”“<”表示承台的方向,例如“3>x”表示“三桩(>向斜边)”。
-
当承台下桩呈梅花形布置且勾选“□按桩的最小中心距确定 Sa、Sb”时,程序将根据长形或方形不同承台类型,分别对桩列间距 Sa、桩行间距 Sb 取不同的值。
-
桩列间距 Sa
-
Sa——承台下桩每列之间的间距(mm),可输入具体数值,也可输入桩径 d 的系数加上符号“d”,例如“3d”“3.5d”。本输入框用于当“承台类型”为非“自动”或者为非一字形承台,并且未勾选“□按桩的最小中心距确定 Sa、Sb”的情况。
-
注意:当桩呈梅花形布置,Sa 为同一行上相邻两桩之间间距的二分之一。
-
当“承台类型”为“自动”或为非一字形承台且勾选“□按桩的最小中心距确定 Sa、Sb”时,本输入框为“最小中心距 Smin”;当“承台类型”为“二桩”“三桩(一字)”等 X 向一字形承台时,本输入框为“桩中心距 Sa”;当“承台类型”为“二桩(Y向)”“三桩(Y向一字)”等 Y 向一字形承台时,本输入框为“桩中心距 Sb”。
-
桩中心距 Sa、桩中心距 Sb
-
Sa——Y 向一字形承台 X 向上桩中心的距离(mm),可输入具体数值,也可输入桩径 d 的系数加上符号“d”,例如“3d”“3.5d”。
-
Sb——X 向一字形承台 Y 向上桩中心的距离(mm),可输入具体数值,也可输入桩径 d 的系数加上符号“d”,例如“3d”“3.5d”。
-
当“承台类型”为“自动”或为非一字形承台且勾选“□按桩的最小中心距确定 Sa、Sb”时,本输入框为“最小中心距 Smin”;当“承台类型”为非一字形承台且未勾选“□按桩的最小中心距确定 Sa、Sb”时,本输入框为“桩列间距 Sa”。
-
最小中心距 Smin
-
Smin——基桩的最小中心距(mm),可输入具体数值,也可输入桩径 d 的系数加上符号“d”,例如“3d”“3.5d”。本输入框用于当“承台类型”为“自动”或为非一字形承台且勾选“□按桩的最小中心距确定 Sa、Sb”的情况。
-
当“承台类型”为“二桩”“三桩(一字)”等 X 向一字形承台时,本输入框为“桩中心距 Sa”;当“承台类型”为“二桩(Y向)”“三桩(Y向一字)”等 Y 向一字形承台时,本输入框为“桩中心距 Sb”;当“承台类型”为非一字形承台且未勾选“□按桩的最小中心距确定 Sa、Sb”时,本输入框为“桩列间距 Sa”。
-
桩行间距 Sb
-
Sb——承台下桩每行之间的间距(mm),可输入具体数值,也可输入桩径 d 的系数加上符号“d”,例如“3d”“3.5d”。本输入框用于当“承台类型”为非“自动”及非一字形承台的情况。
-
注意:当桩呈梅花形布置时,Sb 为同一列上相邻两桩之间间距的二分之一。
-
当“承台类型”为“二桩”“三桩(一字)”等 X 向一字形承台时,本输入框为“承台边距 Sb”;当“承台类型”为“二桩(Y向)”“三桩(Y向一字)”等 Y 向一字形承台时,本输入框为“承台边距 Sa”。
-
当“承台类型”为“自动”或为非一字形承台且勾选“□按桩的最小中心距确定 Sa、Sb”时,“桩行间距 Sb”输入框灰显(禁用),不必输入。
-
承台边距 Sa、承台边距 Sb
-
Sa——Y 向一字形承台 X 向上桩中心至承台边缘的距离(mm),可输入具体数值,也可输入桩径 d 的系数加上符号“d”,例如“3d”“3.5d”。
-
Sb——X 向一字形承台 Y 向上桩中心至承台边缘的距离(mm),可输入具体数值,也可输入桩径 d 的系数加上符号“d”,例如“3d”“3.5d”。
-
当“承台类型”为非一字形承台时,本输入框为“桩行间距 Sb”。
-
承台旋转角度 α
-
α——承台相对于外荷载坐标轴(或柱墙局部坐标轴)的旋转角度(°),逆时针为正值,顺时针为负值。
-
输入“自动”时,默认取 0。
-
当多柱(墙)归并计算且各柱(墙)旋转角度不同时,按照以下规则来输入:
-
可输入多个数值,数值间以英文逗号“,”分隔,例如“0,90”“0,90,0”。
-
旋转角度 α 的输入顺序与“工况”表格中柱墙序号一一对应。
-
倘若旋转角度 α 的个数少于归并柱(墙)的数量,那么那些未被指明旋转角度的柱墙,其旋转角度均以最后一个输入的数值为准。
-
对于剪力墙而言,尤其需要留意其局部坐标轴的角度,应当依照相应外接计算程序的使用手册以及输出结果来正确输入“承台旋转角度 α”。通常来讲,剪力墙沿垂直方向布置时,承台旋转角度 α 取值为 0°;而当剪力墙沿水平方向布置时,α 的取值为 -90°。
-
旋转角度 α 为 90°的承台(X 向),建议直接选择相应的 Y 向类型承台,旋转角度 α 输入 0 即可。
-
详细说明可参见“如何输入基础(或承台)旋转角度 α ?”。
自重、土重
柱截面尺寸
-
□柱局部受压验算
-
□考虑斜面受压
-
设置不等高承台验算柱下局部受压承载力时的计算底面积是否考虑斜面部分面积。
-
未勾选时,按柱边每边扩出 50mm 确定计算底面积。
-
勾选后,先按柱边扩出 50mm 验算,不满足时以每边 25mm 步长来扩大计算底面积,直至满足要求或扩出长度超过柱最小边的 1/4。
材料参数
-
最小配筋率 ρmin
-
ρmin——受拉纵筋最小配筋百分率(%),默认值为 0.15,取值规则如下:
-
输入正值:按输入值取值,最小配筋率按承台净截面面积计算;
-
输入负值:取绝对值作为最小配筋率,按高度为 H 的矩形全截面面积计算;
-
输入“自动”:取 0.15 和 45ft/fy 中的较大值,按承台净截面面积计算;
-
输入 0:取值同“自动”,构件截面的临界高度按混凝土规范第 8.5.3 条的规定取值。
-
桩基规范第 4.2.3 条第 1 款规定,“柱下独立桩基承台的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 0.15%”。
-
实配钢筋除匹配配筋方案要求外,还满足桩基规范第 4.2.3 条第 1 款“承台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 12mm,间距不应大于 200mm”的规定。
-
as
-
as——受拉区纵向钢筋合力点至截面受拉边缘的距离(mm)。
-
如图例所示,通常情况下,X 向承台的 X 轴方向纵筋(1 号筋)排布在下层,Y 轴方向纵筋(2 号筋)排布在上层;Y 向承台的 X 轴方向纵筋(1 号筋)排布在上层,Y 轴方向纵筋(2 号筋)排布在下层。
-
显示实配钢筋时的取值规则(不选择“不显示实配钢筋”配筋方案):
-
抗弯计算:
-
“数值 + 直径/半径”格式(如“40+d”“70+r”):加号前数值为纵向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c,取值忽略加号后内容。底部第一层纵筋 as=c+0.5d1(d1 为底部第一层实配纵筋直径);
-
“数值 + 数值”格式(如“40+10”):非一字形承台,规则同“数值 + 直径/半径”;一字形承台,as 取两数值之和;
-
直接输入数值:底部第一层纵筋 as 取该数值;
-
第二层纵筋 as'=as+0.5(d1+d2)(d1、d2 分别为一、二层实配纵筋直径)。
-
受冲切、受剪计算:
-
“数值 + 直径”格式(如“40+d”“70+d”):非一字形承台,取底部两层 as 的平均值,即 as=c+0.75d1+0.25d2;一字形承台,同抗弯底层纵筋,as=c+0.5d1。
-
“数值 + 半径”格式(如“40+r”“70+r”):同抗弯底层纵筋,as=c+0.5d1。
-
“数值 + 数值”格式(如“40+10”“70+9”):as 取两数值之和。
-
直接输入数值:as 取该数值。
-
不显示实配钢筋时的取值规则(选择“不显示实配钢筋”配筋方案):
-
桩基规范第 4.2.3 条第 5 款规定,“承台底面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当有混凝土垫层时,不应小于 50mm;无垫层时不应小于 70mm;此外尚不应小于桩头嵌入承台内的长度”。
外接计算程序
-
计算程序类别
-
设置外接计算程序的类别。
-
“各工况下内力标准值”模式:可选择“SATWE (版本:2011年03月31日)”“YJK-A (版本:V2012-1.4)”“SATWE (版本:2006年06月16日)”“SATWE (版本:2003年12月12日)”“TAT (版本:2011年09月30日)”“TAT (版本:2006年06月16日)”“TAT-8 (版本:2003年12月12日)”“SSW (广厦结构CAD11.0版)”“SS (广厦结构CAD11.0版)”“SSW (广厦结构CAD10.0版)”“SS (广厦结构CAD10.0版)”“TBSA (6.0 版本)”。
-
“标准及基本组合”模式:仅可选择“PK 基础计算文件(版本:2011年09月30日)”。
-
当选择“SS (广厦结构CAD11.0版)”或“SS (广厦结构CAD10.0版)”时,不能读取偶然偏心及竖向地震工况的作用效应。
-
当选择“SATWE (版本:2011年03月31日)”“YJK-A (版本:V2012-1.4)”“SATWE (版本:2006年06月16日)”“TAT (版本:2011年09月30日)”时,可读取剪力墙数据文件。
-
当选择“SATWE (版本:2011年03月31日)”“SATWE (版本:2006年06月16日)”、PKPM 版本为 2008、2010 时,若相同柱号存在多组数据,程序读取最后一组数据。相同柱号存在两组数据可能发生在改变该柱上节点标高。
-
当选择“PK 基础计算文件(版本:2011年09月30日)”时,应注意下列情况:
-
当选择“YJK-A (版本:V2012-1.4)”时,程序对某些工况做下列处理:
-
“土压力作用下的标准内力工况”(SOIL)工况,叠加到“恒载作用下的标准内力”(DL)工况中,作为“D :永久荷载作用”工况;
-
“水压力作用下的标准内力”(WATER)工况,叠加到“活载作用下的标准内力”(LL)工况中,作为“L :可变荷载作用”工况;
-
“+X方向风荷载作用下的标准内力”“-X方向风荷载作用下的标准内力”(+WX、-WX)两组工况,取轴力绝对值大者作为“Wx:X 方向风荷载作用”工况;
-
“+Y方向风荷载作用下的标准内力”“-Y方向风荷载作用下的标准内力”(+WY、-WY)两组工况,取轴力绝对值大者作为“Wy:Y 方向风荷载作用”工况。
计算结果输出
-
计算结果输出内容
-
设置承台的计算结果输出内容和形式,可选择“详细”“简单”“详细列表”“简单列表”。
-
“详细”:输出详细的计算结果。
-
“简单”:计算结果中省略基底控制内力步骤的符号说明、计算公式等。
-
“详细列表”:将计算过程中的主要参数、验算结果以列表方式输出。
-
“简单列表”:将计算过程中的主要参数、验算结果以列表方式输出。计算结果中省略部分计算公式、基底控制内力步骤的符号说明等。
-
工况组合输出内容
-
设置各工况下柱底内力组合计算的输出内容,可选择“详细”“较详细”“简单”。
-
“详细”:输出组合系数、各工况下的组合值、控制内力的标准组合值、基本组合值。
-
“较详细”:输出组合系数、控制内力的标准组合值、基本组合值。
-
“简单”:仅输出控制内力的标准组合值、基本组合值。
更多
相关页
工程名称
构件编号
板配筋方案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fy
疑难解答 扩展基础(桩基承台)子程序荷载输入正负号的约定[20040506-6]
为什么在二桩承台的桩对承台的冲切验算中,冲切系数 β0x 采用地基基础规范公式(8.5.17-3),而不是用公式(8.5.17-6)?[20021225-4]
为什么在角桩对承台的冲切计算中角桩桩顶的竖向力设计值要乘以系数 1.1?[20060706-1]
如何输入基础(或承台)旋转角度 α ?[20030815-1]
阶梯形、锥形独立柱基(承台)最小配筋面积 Asmin 为什么不是按 ρminbh 计算?
为什么柱下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不选择混凝土规范公式(6.6.1-1)?[200405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