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载分项系数
【资料来源】《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 9-87
2.2.6 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取 1.2; 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取 1.0。 二、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 一般情况下取 1.4; 对楼面结构,当活荷载标准值不小于4kN/m2,取 1.3。
注:验算倾覆和滑移有利的永久荷载,其分项系数可取0.9;对某些特殊情况,应按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