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 件 的 地 震 作 用 (GB 500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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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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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采用等效侧力法计算构件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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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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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子程序采用等效侧力法,仅考虑水平方向非结构构件自身重力产生的地震作用。当建筑附属设备(含支架)的体系自振周期大于 0.1s 且其重力超过所在楼层重力的 1%,或者建筑附属设备的重力超过所在楼层重力的 10%时,例如巨大的高位水箱、出屋面的大型塔架等情况,宜纳入整体结构模型进行抗震设计,也可采用抗震规范附录 M 第 M.3 节的楼面谱方法进行计算。
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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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结构构件功能系数 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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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结构构件类别系数 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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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结构构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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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系数 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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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系数 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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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α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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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结构构件的重力 G
抗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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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构件编号
计算结果第一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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