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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施工

14.3.1 成孔应按设计要求、成孔设备、现场土质和周围环境等情况,选用沉管(振动、锤击)或冲击等方法。

14.3.2 桩顶设计标高以上的预留覆盖土层厚度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沉管(锤击、振动)成孔,宜为 0.50~0.70m;

  2 冲击成孔,宜为 1.20~1.50m。

14.3.3 成孔时,地基土宜接近最优(或塑限)含水量,当土的含水量低于12%时,宜对拟处理范围内的土层进行增湿,增湿土的加水量可按下式估算:

Q=υρd(ωop-ω)k   (14.3.3)

式中 Q——计算加水量(m3);

   υ——拟加固土的总体积(m3);

   ρd——地基处理前土的平均干密度(t/m3);

  ωop——土的最优含水量(%),通过室内击实试验得;

   ω——地基处理前土的平均含水量(%);

   k——损耗系数,可取 1.05~1.10。

  应于地基处理前 4~6d,将需增湿的水通过一定数量和一定深度的渗水孔,均匀地浸入拟处理范围内的土层中。

14.3.4 成孔和孔内回填夯实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成孔和孔内回填夯实的施工顺序,当整片处理时,宜从里(或中间)向外间隔1~2孔进行,对大型工程,可采取分段施工;当局部处理时,宜从外向里间隔 1~2 孔进行;

  2 向孔内填料前,孔底应夯实,并应抽样检查桩孔的直径、深度和垂直度;

  3 桩孔的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 1.5%;

  4 桩孔中心点的偏差不宜超过桩距设计值的 5%;

  5 经检验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向孔内分层填人筛好的素土、灰土或其他填料,并应分层夯实至设计标高。

14.3.5 铺设灰土垫层前,应按设计要求将桩顶标高以上的预留松动土层挖除或夯(压)密实。

14.3.6 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监理成孔及回填夯实的质量,并应做好施工记录。如发现地基土质与勘察资料不符,应立即停止施工,待查明情况或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4.3.7 雨季或冬季施工,应采取防雨或防冻措施,防止灰土和土料受雨水淋湿或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