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保障砌体结构工程质量和安全,落实节能、节地和推广新型砌体材料政策,保护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提高砌体结构工程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砌体结构工程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