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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桩基设计计算或验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桩基竖向承载力和水平承载力计算; 2 桩身强度、桩身压屈、钢管桩局部压屈验算; 3 桩端平面下的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算; 4 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整体稳定性验算; 5 混凝土预制桩运输、吊装和沉桩时桩身承载力验算; 6 抗浮桩、抗拔桩的抗拔承载力计算; 7 桩基抗震承载力验算; 8 摩擦型桩基,对桩基沉降有控制要求的非嵌岩桩和非深厚坚硬持力层的桩基,对结构体型复杂、荷载分布不均匀或桩端平面下存在软弱土层的桩基等,应进行沉降计算。 5.1.2 桩基所用的材料、桩段之间的连接,桩基构造等应满足其所处场地环境类别中的耐久性要求。 5.1.3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与桩身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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