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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多层砌块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表 7.4.1 多层小砌块房屋芯柱设置要求
7.4.2 多层小砌块房屋的芯柱,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 小砌块房屋芯柱截面不宜小于 120mm×120mm。 2 芯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b20。 3 芯柱的竖向插筋应贯通墙身且与圈梁连接;插筋不应小于 1φ12,6、7 度时超过五层,8 度时超过四层和 9 度时,插筋不应小于 1φ14。 4 芯柱应伸入室外地面下 500mm 或与埋深小于 500mm 的基础圈梁相连。 5 为提高墙体抗震受剪承载力而设置的芯柱,宜在墙体内均匀布置,最大净距不宜大于 2.0m。 6 多层小砌块房屋墙体交接处或芯柱与墙体连接处应设置拉结钢筋网片,网片可采用直径 4mm 的钢筋点焊而成,沿墙高间距不大于 600mm,并应沿墙体水平通长设置。6、7 度时底部 1/3 楼层,8 度时底部 1/2 楼层,9 度时全部楼层,上述拉结钢筋网片沿墙高间距不大于 400mm。 7.4.3 小砌块房屋中替代芯柱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 构造柱不宜小于 190mm×190mm,纵向钢筋宜采用 4φ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 250mm,且在柱上下端应适当加密;6、7 度时超过五层,8 度时超过四层和 9 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 4φ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 200mm;外墙转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 2 构造柱与砌块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与构造柱相邻的砌块孔洞,6 度时宜填实,7 度时应填实,8、9 度时应填实并插筋。构造柱与砌块墙之间沿墙高每隔 600mm 设置 φ4 点焊拉结钢筋网片,并应沿墙体水平通长设置。6、7 度时底部 1/3 楼层,8 度时底部 1/2 楼层,9 度时全部楼层,上述拉结钢筋网片沿墙高间距不大于 400mm。 3 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在圈梁纵筋内侧穿过,保证构造柱纵筋上下贯通。 4 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 500mm 或与埋深小于 500mm 的基础圈梁相连。
7.4.5 多层小砌块房屋的层数,6 度时超过五层、7 度时超过四层、8 度时超过三层和 9 度时,在底层和顶层的窗台标高处,沿纵横墙应设置通长的水平现浇钢筋混凝土带;其截面高度不小于 60mm,纵筋不少于 2φ10,并应有分布拉结钢筋;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0。 水平现浇混凝土带亦可采用槽形砌块替代模板,其纵筋和拉结钢筋不变。 7.4.6 丙类的多层小砌块房屋,当横墙较少且总高度和层数接近或达到本规范表 7.1.2 规定限值时,应符合本规范第 7.3.14 条的相关要求;其中,墙体中部的构造柱可采用芯柱替代,芯柱的灌孔数量不应少于 2 孔,每孔插筋的直径不应小于 18mm。 7.4.7 小砌块房屋的其他抗震构造措施,尚应符合本规范第 7.3.5 条至第 7.3.13 条有关要求。其中,墙体的拉结钢筋网片间距应符合本节的相应规定,分别取 600mm 和 4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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