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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预制构件的连接 10.10.1 预制构件连接接头的形式应根据结构的受力性能和施工条件进行设计,且应构造简单、传力直接。 10.10.2 当柱与柱、梁与柱、梁与梁之间的接头按铡性设计时,钢筋宜采用机械连接的或焊接连接的装配整体式接头。装配式结构在安装过程中应考虑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温差和混凝土收缩等不利影响。宜较现浇结构适当增加构造配筋,并应避免由构件局部削弱所引起的应力集中。当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还应注意焊接程序并选择合理的构造形式,以减少焊接应力的影响。当接头的构造和施工措施能保证连接接头传力性能要求时,装配整体式接头的钢筋也可采用其他的连接方法。 10.10.3 装配整体式接头的设计应满足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的承载力、稳定性和变形的要求。 10.10.4 当柱采用装配式榫式接头时,接头附近区段内截面的承载力宜为该截面计算所需承载力的 1.3~1.5 倍(均按轴心受压承载力计算)。此时,可采取在接头及其附近区段的混凝土内加设横向钢筋网、提高所浇混凝土强度等级和设置附加纵向钢筋等措施。 10.10.5 在装配整体式节点处,柱的纵向钢筋应贯穿节点,梁的纵向钢筋应按本规范第10.4.1条的规定在节点内锚固。 10.10.6 计算时考虑传递内力的装配式构件接头,其灌筑接缝的细石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C30,并应采取措施减少灌缝混凝土的收缩。梁与柱之间的接缝宽度不宜小于 80mm。计算时不考虑传递内力的构件接头,应采用不低于 C20 的细石混凝土灌筑。 10.10.7 单层房屋或高度不大于 20m 的多层房屋,其装配式楼盖的预制板、屋面板的板侧边宜做成双齿边或其他能够传递剪力的形式。板间的拼缝应采用不低于 C20 的细石混凝土灌筑,缝的上口宽度不宜小于 30mm。对要求传递水平荷载的装配式楼盖、屋盖以及高度大于 20m 多层房屋的装配式楼盖、屋盖,应采取提高其整体性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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