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屋面活荷载
4.3.1 房屋建筑的屋面,其水平投影面上的屋面均布活荷载,应按表 4.3.1 采用。
屋面均布活荷载,不应与雪荷载同时考虑。
表 4.3.1
屋面均布活荷载
项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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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标准值
(kN/m2) |
组合值系数
ψc |
频遇值系数
ψf |
准永久值系数
ψq |
1 |
不上人的屋面 |
0.5 |
0.7 |
0.5 |
0 |
2 |
上人的屋面 |
2.0 |
0.7 |
0.5 |
0.4 |
3 |
屋顶花园 |
3.0 |
0.7 |
0.6 |
0.5 |
注:1 不上人的屋面,当施工荷载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对不同结构应按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将标准值作 0.2kN/m2的增减。
2 上人的屋面,当兼作其他用途时,应按相应楼面活荷载采用。
3 对于因屋面排水不畅、堵塞等引起的积水荷载,应采用构造措施加以防止;必要时,应按积水的可能深度确定屋面活荷载。
4 屋顶花园活荷载不包括花圃土石等材料自重。
4.3.2 屋面直机停机坪荷载应根据直机总重按局部荷载考虑,同时其等效均不低于 5.0kN/m2。
局部荷载应按直机实际最大起重量确定,当没有机型技术资料时,一般可依据轻、中、重三种类型的不同要求,按下述规定选用局部荷载标准值及作用面积:
——轻型,最大起飞重量 2t,局部荷载标准值取 20kN,作用面积 0.20m×0.20m;
——中型,最大起飞重量 4t,局部荷载标准值取 40kN,作用面积 0.25m×0.25m;
——重型,最大起飞重量 6t,局部荷载标准值取 60kN,作用面积 0.30m×0.30m。
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取 0.7,频遇值系数应取 0.6,准永久值系数应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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