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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钢筋 4.2.1 混凝土结构的钢筋应按下列规定选用: 1 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可采用 HRB400、HRB500、HRBF400、HRBF500、RRB400、HPB300;梁、柱和斜撑构件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宜采用 HRB400、HRB500、HRBF400、HRBF500 钢筋。 2 箍筋宜采用 HRB400、HRBF400、HPB300、HRB500、HRBF500 钢筋。 3 预应力钢筋宜采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预应力螺纹钢筋。 4.2.2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 95% 的保证率。普通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 fyk、极限强度标准值 fstk 应按表 4.2.2-1 采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预应力螺纹钢筋的极限强度标准值 fpyk 及屈服强度标准值 fptk 应按表 4.2.2-2 采用。 表 4.2.2-1 普通钢筋强度标准值
表 4.2.2-2 预应力钢筋强度标准值(N/mm2)
4.2.3 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fy 及抗压强度设计值 fy' 应按表 4.2.3-1 采用;预应力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fpy、抗压强度设计值 fpy' 应按表 4.2.3-2 采用。 当构件中配有不同种类的钢筋时,每种钢筋应采用各自的强度设计值。 对轴心受压构件,当采用 HRB500、HRBF500 钢筋时,钢筋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fy' 应取 400N/mm2。横向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fyv 应按表中 fy 的数值采用;当用作受剪、受扭、受冲切承载力计算时,其数值大于 360N/mm2 时应取 360N/mm2。 表 4.2.3-1 普通钢筋强度设计值(N/mm2)
表 4.2.3-2 预应力钢筋强度设计值(N/mm2)
4.2.4 普通钢筋及预应力筋 的最大力总延伸率 δgt 应不小于表 4.2.4 的规定的数值。 表 4.2.4 普通钢筋及预应力筋的最大力总延伸率限值
4.2.5 普通钢筋和预应力筋的弹性模量 Es 可按表 4.2.5 采用。 表 4.2.5 钢筋弹性模量(×105N/mm2)
4.2.6 普通钢筋和预应力钢筋的疲劳应力幅限值△ffy和 △ffpy 应钢筋疲劳应力比值 ρfs、ρfp,分别按表 4.2.6-1 及表 4.2.6-2 线性内插取值。 表 4.2.6-1 普通钢筋疲劳应力幅限值(N/mm2)
表 4.2.6-2 预应力钢筋疲劳应力幅限值(N/mm2)
普通钢筋疲劳应力比值 ρfs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ρfs=σfs,min/σfs,max (4.2.6-1) 式中:σfs,min、σfs,max——构件疲劳验算时,同一层 钢筋的最小应力、最大应力。 预应力钢筋疲劳应力比值 ρfP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ρfp=σfp,min/σfp,max (4.2.6-2) 式中:σfp,min、σfp,max——构件疲劳验算时,同一层预应力筋的最小应力、最大应力。 4.2.7 构件中的钢筋可采用并筋的配置形式。直径 28mm 及以下的钢筋并筋数量不应超过 3 根;直径 32mm 的钢筋并筋数量宜为 2 根;直径 36mm 及以上的钢筋不应采用并筋。并筋应按单根等效钢筋进行计算,等效钢筋的等效直径应按截面面积相等的原则换算确定。 4.2.8 当进行钢筋代换时,除应符合设计要求的 钢筋延伸率、构件承载力、裂缝宽度、挠度控制以及抗震规定以外,尚应满足最小配筋率、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钢筋锚固长度、接头面积百分率及搭接长度等构造要求。 4.2.9 当构件中采用预制的钢筋焊接网片或钢筋骨架配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2.10 各种公称直径的普通钢筋、预应力筋的公称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应按附录 a 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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