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荷载 (GBJ 9-87)
废止
本子程序被废止的主要原因是《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 自 2002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原《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 9-87 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废止。
技术条件
摘要:计算多层建筑、高层建筑(框架、框-剪、剪力墙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玻璃幕墙的风荷载。
编制依据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 9-87,以下简称“荷载规范”。
计算参数
结构类型
设置结构类型,可选择“多层建筑”“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框架、框剪结构)”“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高层建筑(钢结构)”“高层建筑(砌体结构)”“玻璃幕墙”等。
结构类型中的高层建筑为荷载规范第 6.4.1 条(对于高度大于 30m 且高宽比大于 1.5 的房屋结构,以及基本自振周期 T1 大于 0.25S 的塔架、桅杆、烟囱等高耸结构,应采用风振系数来考虑风压脉动的影响)规定的房屋结构。
多层建筑不考虑风压脉动影响,风振系数 βz=1。
对于玻璃幕墙构件,瞬时风压的阵风系数 βz 可取 2.25。竖直幕墙外表风荷载体型系数可按 μs=±1.5 取用。
□自动计算基本自振周期 T1
对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框架、框剪结构)、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可按荷载规范附录四公式(附 4-15)、公式(附 4-16),由程序自动计算基本自振周期 T1。
对荷载规范附录四公式(附 4-15)、公式(附 4-16)中的 B,程序是按各层高度及宽度求得加权平均宽度(m),即,B=(h1B1+h2B2+……)/(h1+h2+……)
按荷载规范附录四公式(附 4-15)、公式(附 4-16)计算出来的基本自振周期 T1 值通常偏小,高层建筑的基本自振周期 T1 也可按下式估算(N 为结构层数):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T1=(0.08~0.1)N;
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框架-筒体结构,T1=(0.06~0.08)N;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筒中筒结构,T1=(0.04~0.05)N;
钢-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T1=(0.06~0.08)N;
钢结构,T1=(0.08~0.12)N。
地面粗糙度
◎A类,指近海海面、海岛、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区;
◎B类,指田野、乡村、丛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较稀疏的中、小城镇和大城市郊区;
◎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大城市市区。
输出方式
◎每延米(kN/m),为各层沿宽度方向每延米线荷载,第 1 层,Qωk1=ωk1h1,第 i 层,Qωki=(ωki-1+ωki)hi/2。
◎每平米(kN/m2),为各层在层高处的风荷载标准值 ωk。
◎楼层总荷载(kN),第 1 层,Pωk1 = ωk1h1B1,第 i 层,Pωki=(ωki-1+ωki)hiBi/2。
上面各式中,hi 为第 i 层层高、Bi为第 i 层迎风面宽度。
标准层所含层数 所谓标准层是指层高 h、迎风面宽度 B、体型系数 μs 均相同的层。在输入过程中,程序会自动判断相邻层是否为同一标准层。
标准层列表框
添加 添加输入的标准层至列表框的最后。
插入 插入输入的标准层至在列表框所选的一个层的前面。
删除 删除在列表框所选的一个或多个标准层。
可使用鼠标左键、Shift+鼠标左键、Ctrl+鼠标左键对列表框中的标准层进行单选、多选及反向选择。
相关页
风荷载计算 局部风压体型系数
模块信息
子程序编号:MID012。
功能编号:FUN012。
发布版本:V2000.169,发布日期:2001-01-26。
被取代:暂无,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