裂缝控制等级的划分
【资料来源】《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10-89
3.3.3 结构构件设计时,应根据使用要求选用不同的裂缝控制等级,裂缝控制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 ---- 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短期效应组合进行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不应产生拉应力; 二级 ---- 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长期效应组合进行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允许产生拉应力,但拉应力不应超过 αctνftk,此处,αct为混凝土拉应力限制系数,ν 为受拉区混凝土塑性影响系数,ftk为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 三级 ---- 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最大裂缝宽度按荷载的短期效应组合并考虑长期效应组合的影响进行计算,其计算值不应超过允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