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缝最小宽度
【资料来源】《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 11-89
6.1.5 钢筋混凝土房屋宜选用合理的建筑结构方案不设防震缝,当必须设置防震缝时,其最小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框架房屋和框架-抗震墙房屋,当高度不超过 15m 时,可采用 70mm;当高度超过 15m 时,6 度、7 度、8 度和 9 度相应每增加高度 5m、4m、3m 和 2m,宜加宽 20mm; 二、抗震墙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可采用第一款数值的70%。
8.1.1 厂房*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多跨厂房宜采用等高厂房; 二、厂房的贴建房屋,不宜在厂房角部布置; 三、厂房体型复杂或有贴建房屋时,宜设防震缝,其宽度,在厂房纵横跨交接处可采用100~150mm,其他情况可采用 50~90mm。
注:* 这里的“厂房”指的是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