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层

9.4 施工后检验

9.4.1 根据不同桩型应按本规范表 6.2.4 及表 7.4.5 规定检查成桩桩位偏差。

9.4.2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验。

注:1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2021)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2 第 5.4.3 条取代。

9.4.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工程,应采用静荷载试验对工程桩单桩竖向承载力进行检测,检测数量应根据桩基设计等级、施工前取得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因素.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 确定:

  1 工程施工前已进行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异常时;

  2 施工前工程未按本规范第 5.3.1 条规定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

  3 地质条件复杂、桩的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4 采用新桩型或新工艺。

9.4.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动测法对工程桩单桩竖向承载力进行检测:

  1 除本规范第 9.4.3 条规定条件外的桩基;

  2 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桩基静载试验检测的辅助检测。

9.4.5 桩身质量除对预留混凝土试件进行强度等级检验外,尚应进行现场检测。检测方法可采用可靠的动测法,对于大直径桩还可采取钻芯法、声波透射法;检测数量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 确定。

9.4.6 对专用抗拔桩和对水平承载力有特殊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抗拔静载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