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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施工

12.3.1 施工前应根据现场环境和地下埋设物的位置等情况,复核高压喷射注浆的设计孔位。

12.3.2 高压喷射注浆的施工参数应根据土质条件、加固要求通过试验或根据工程经验确定,并在施工中严格加以控制。单管法及双管法的高压水泥浆和三管法高压水的压力应大于 20MPa。

12.3.3 高压喷射注浆的主要材料为水泥,对于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宜采用强度等级为 32.5 级及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根据需要可加入适量的外加剂及掺合料。外加剂和掺合料的用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12.3.4 水泥浆液的水灰比应按工程要求确定,可取 0.8~1.5,常用 1.0。

12.3.5 高压喷射注浆的施工工序为机具就位、贯人喷射管、喷射注浆、拔管和冲洗等。

12.3.6 喷射孔与高压注浆泵的距离不宜大于 50m。钻孔的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 50mm。实际孔位、孔深和每个钻孔内的地下障碍物、洞穴、涌水、漏水及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不符等情况均应详细记录。

12.3.7 当喷射注浆管贯入土中,喷嘴达到设计标高时,即可喷射注浆。在喷射注浆参数达到规定值后,随即分别按旋喷、定喷或摆喷的工艺要求,提升喷射管,由下而上喷射注浆。喷射管分段提升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1OOmm。

12.3.8 对需要局部扩大加固范围或提高强度的部位,可采用复喷措施。

12.3.9 在高压喷射注浆过程中出现压力骤然下降、上升或冒浆异常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

12.3.10 高压喷射注浆完毕,应迅速拔出喷射管。为防止浆液凝固收缩影响桩顶高程,必要时可在原孔位采用冒浆回灌或第二次注浆等措施。

12.3.11 当处理既有建筑地基时,应采用速凝浆液或跳孔喷射和冒浆回灌等措施,以防喷射过程中地基产生附加变形和地基与基础间出现脱空现象。同时,应对建筑物进行变形监测。

12.3.12 施工中应做好泥浆处理,及时将泥浆运出或在现场短期堆放后作土方运出。

12.3.13 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参数和材料用量施工,并如实做好各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