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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规范编制单位、起草人员及审查人员 (一)编制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同济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信息中心 (二)起草人员 肖从真 金新阳 陈 凯 刘晓光 赵君黎 胡家顺 周建平 雷兴顺 史志华 罗开海 唐 意 朱爱萍 王国砚 顾 明 贡金鑫 金伟良 范 重 冯 远 杨学兵 郁银泉 束伟农 杨蔚彪 王 建 李 霆 范 峰 朱 丹 韩纪升 杨振斌 (三)审查人员 聂建国 任庆英 傅学怡 娄 宇 周建龙 刘彦生 温四清 张晋勋 杨庆山 吴 体 朱兆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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