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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面和屋面活荷载

4.2.1 采用等效均布活荷载方法进行设计时,应保证其产生的荷载效应与最不利堆放情况等效;建筑楼面和屋面堆放物较多或较重的区域,应按实际情况考虑其荷载。

4.2.2 一般使用条件下的民用建筑楼面活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的取值,不应小于表 4.2.2 的规定。当使用荷载较大、情况特殊或有专门要求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表 4.2.2 民用建筑楼面均布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

项次

类别

标准值
(kN/m2

组合值
系数 ψc

频遇值
系数 ψf

准永久值
系数 ψq

1

 (1)住宅、宿舍、旅馆、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

2.0

0.7

0.5

0.4

 (2)办公楼、教室、医院门诊室

2.5

0.7

0.6

0.5

2

 食堂、餐厅、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室、一般资料档案室

3.0

0.7

0.6

0.5

3

 礼堂、剧场、影院、有固定座位的看台、公共洗衣房

3.5

0.7

0.5

0.3

4

 (1)商店、展览厅、车站、港口、机场大厅及其旅客等候室

4.0

0.7

0.6

0.5

 (2)无固定座位的看台

4.0

0.7

0.5

0.3

5

 (1)健身房、演出舞台

4.5

0.7

0.6

0.5

 (2)运动场、舞厅

4.5

0.7

0.6

0.3

6

 (1)书库、档案室、储藏室(书架高度不超过 2.5m)

6.0

0.9

0.9

0.8

 (2)密集柜书库(书架高度不超过 2.5m)

12.0

0.9

0.9

0.8

7

 通风机房、电梯机房

8.0

0.9

0.9

0.8

8

厨房

 (1)餐厅

4.0

0.7

0.7

0.7

 (2)其他

2.0

0.7

0.6

0.5

9

 浴室、卫生间、盥洗室

2.5

0.7

0.6

0.5

10

走廊、门厅

 (1)宿舍、旅馆、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住宅

2.0

0.7

0.5

0.4

 (2)办公楼、餐厅、医院门诊部

3.0

0.7

0.6

0.5

 (3)教学楼及及其他可能出现人员密集的情况

3.5

0.7

0.5

0.3

11

楼梯

 (1)多层住宅

2.0

0.7

0.5

0.4

 (2)其他

3.5

0.7

0.5

0.3

12

阳台

 (1)可能出现人员密集的情况

3.5

0.7

0.6

0.5

 (2)其他

2.5

0.7

0.6

0.5

4.2.3 汽车通道及客车停车库的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的取值,不应小于表 4.2.3 的规定。当应用条件不符合本表的要求时,应按效应等效原则,将车轮的局部荷载换算为等效均布荷载。

表 4.2.3 汽车通道及客车停车库的楼面均布荷载

类别

标准值
(kN/m2

组合值
系数 ψc

频遇值
系数 ψf

准永久值
系数 ψq

单向板楼盖
(2m ≤ 板跨 L)

定员不超过 9 人的小型客车

4.0

0.7

0.7

0.6

满载总重不大于 300kN 的消防车

35.0

0.7

0.5

0.0

双向板楼盖
(3m ≤ 板跨短边 L ≤ 6m)

定员不超过 9 人的小型客车

5.5—0.5L

0.7

0.7

0.6

满载总重不大于 300kN 的消防车

50.0—5.0L

0.7

0.5

0.0

双向板楼盖
(6m ≤ 板跨短边 L)
和无梁楼盖
(柱网不小于 6m×6m)

定员不超过 9 人的小型客车

2.5

0.7

0.7

0.6

满载总重不大于 300kN 的消防车

20.0

0.7

0.5

0.0

4.2.4 当采用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方法设计楼面梁时,本规范表 4.2.2 和表 4.2.3 中的楼面活荷载标准值的折减系数取值不应小于下列规定值:

  1 表 4.2.2 中第 1(1)项当楼面梁从属面积不超过 25m2(含)时,不应折减;当超过 25m2 时,不应小于 0.9;

  2 表 4.2.2 中第 1(2)~7 项当楼面梁从属面积不超过 50m2(含)时,不应折减;当超过 50m2 时,不应小于 0.9;

  3 表 4.2.2 中第 8~12 项应采用与所属房屋类别相同的折减系数;

  4 表 4.2.3 对单向板楼盖的次梁和槽形板的纵肋不应小于 0.8,对单向板楼盖的主梁不应小于 0.6,对双向板楼盖的梁不应小于 0.8。

4.2.5 当采用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方法设计强、柱和基础时,折减系数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 4.2.2 中第 1(1)项单层建筑楼面梁从属面积超过 25m2 时,不应小于 0.9,其他情况应按表 4.2.5 规定采用;

  2 表 4.2.2 中第 1(2)~7 项应采用与其楼面梁相同的折减系数;

  3 表 4.2.2 中第 8~12 项应采用与所属房屋类别相同的折减系数;

  4 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考虑表 4.2.3 中的消防车荷载;对表 4.2.3 中的客车,对单向板楼盖不应小于 0.5,对双向板楼盖和无梁楼盖不应小于 0.8。

表 4.2.5 活荷载按楼层的折减系数

墙、柱、基础计算截面以上的层数

2~3

4~5

6~8

9~20

>20

计算截面以上各楼层活荷载总和的折减系数

0.85

0.70

0.65

0.60

0.55

4.2.6 当考虑覆土影响对消防车活荷载进行折减时,折减系数应根据可靠资料确定。

4.2.7 工业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的取值,不应小于表 4.2.7 的规定。

表 4.2.7 工业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

项次

类别

标准值
 (kN/m2

组合值系数
ψc

频遇值系数
ψf

 准永久值系数
ψq

1

电子产品加工

4.0

0.8

0.6

0.5

2

轻型机械加工

8.0

0.8

0.6

0.5

3

重型机械加工

12.0

0.8

0.6

0.5

4.2.8 房屋建筑的屋面,其水平投影面上的屋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的取值,不应小于表 4.2.8 的规定。

表 4.2.8 屋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

项次

类别

标准值
 (kN/m2

组合值系数
ψc

频遇值系数
ψf

 准永久值系数
ψq

1

不上人屋面

0.5

0.7

0.5

0.0

2

上人屋面

2.0

0.7

0.5

0.4

3

屋顶花园

3.0

0.7

0.6

0.5

4

屋顶运动场地

4.5

0.7

0.6

0.4

4.2.9 不上人的屋面,当施工或维修荷载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当上人屋面兼做其他用途时,应按相应楼面活荷载采用;屋顶花园的活荷载不应包括花圃土石等材料自重。

4.2.10 对于因屋面排水不畅、堵塞等引起的积水荷载,应采取构造措施加以防止;必要时,应按积水的可能深度确定屋面活荷载。

4.2.11 屋面直升机停机坪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屋面直升机停机坪荷载应按局部荷载考虑,或根据局部荷载换算为等效均布荷载考虑。局部荷载标准值应按直升机实际最大起飞重量确定,当没有机型技术资料时,局部荷载标准值及作用面积的取值不应小于表 4.2.11 的规定。

表 4.2.11 屋面直升机停机坪局部荷载标准值及作用面积

类型

类别

标准值
 (kN/m2

组合值系数
ψc

频遇值系数
ψf

 准永久值系数
ψq

轻型

不上人屋面

0.5

0.7

0.5

0.0

中型

上人屋面

2.0

0.7

0.5

0.4

重型

屋顶花园

3.0

0.7

0.6

0.5

  2 屋面直升机停机坪的等效均布荷载标准值不应低于 5.0kN/m2

  3 屋面直升机停机坪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取 0.7,频遇值系数应取 0.6,准永久值系数应取 0。

4.2.12 施工和检修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设计屋面板、檩条、钢筋混凝土挑檐、悬挑雨蓬和预制小梁时,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 1.0kN,并应在最不利位置处进行验算;

  2 对于轻型构件或较宽的构件,应按 实际情况验算,或应加垫板、支撑等临时设施;

  3 计算挑檐、悬挑雨蓬的承载力时,应沿板宽每个 1.0m 取一个集中荷载;在验算挑檐、悬挑雨蓬的倾覆时,应沿板宽每隔 2.5m~3.0m 取一个集中荷载。

4.2.13 地下室顶板施工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 5.0kN/m2,当有临时堆积荷载以及有重型车辆通过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按实际荷载验算并采取相应措施。

4.2.14 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下列规定值:

  1 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取 1.0kN/m;

  2 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取 1.0kN/m,竖向荷载应取 1.2kN/m,水平荷载与坚向荷载应分别考虑;

  3 中小学校的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取 1.5kN/m,竖向荷载应取 1.2kN/m,水平荷载与竖向荷载应分别考虑。

4.2.15 施工荷载、检修荷载及栏杆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取 0.7,频遇值系数应取 0.5,准永久值系数应取 0。

4.2.16 将动力荷载简化为静力作用施加于楼面和染时,应将活荷载乘以动力系数,动力系数不应小于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