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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B 高强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B.0.1 高强混凝土结构所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本规范第 3.9.3 条的规定;其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本附录的规定。 B.0.2 结构构件截面剪力设计值的限值中含有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fc)的项应乘以混凝土强度影响系数(βc)。其值,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50 时取 1.O,C80 时取 0.8,介于 C50 和 C80 之间时取其内插值。 结构构件受压区高度计算和承载力验算时,公式中含有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fc)的项也应按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有关规定乘以相应的混凝土强度影响系数。 B.0.3 高强混凝土框架的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 3%(HRB335 级钢筋)和 2.6%(HRB400 级钢筋)。梁端箍筋加密区的箍筋最小直径应比普通混凝土梁箍筋的最小直径增大 2mm。 2 柱的轴压比限值宜按下列规定采用:不超过 C60 混凝土的柱可与普通混凝土柱相同,C65~C70 混凝土的柱宜比普通混凝土柱减小 0.05,C75~C80 混凝土的柱宜比普通混凝土柱减小 0.1。 3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 C60 时,柱纵向钢筋的最小总配筋率应比普通混凝土柱增大 0.1%。 4 柱加密区的最小配箍特征值宜按下列规定采用;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 C60 时,箍筋宜采用复合箍、复合螺旋箍或连续复合矩形螺旋箍。
B.0.4 当抗震墙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 C60 时,应经过专门研究,采取加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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