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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天然地基和基础 4.2.1 下列建筑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及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 1 本规范规定可不进行上部结构抗震验算的建筑。 2 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不存在软弱黏性土层的下列建筑:
4.2.3 地基抗震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faE=ζafa (4.2.3) 式中 faE——调整后的地基抗震承载力; ζa——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应按表 4.2.3 采用; fa——深宽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采用。 表 4.2.3 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
4.2.4 验算天然地基地震作用下的竖向承载力时,按地震作用效应标准组合的基础底面平均压力和边缘最大压力应符合下列各式要求: p≤faE (4.2.4-1) pmax≤1.2faE (4.2.4-2) 式中 p——地震作用效应标准组合的基础底面平均压力; pmax——地震作用效应标准组合的基础边缘的最大压力。 高宽比大于 4 的高层建筑,在地震作用下基础底面不宜出现脱离区(零应力区);其他建筑,基础底面与地基土之间脱离区(零应力区)面积不应超过基础底面面积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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