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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板

(Ⅲ) 板柱结构

9.1.9 混凝土板中配置抗冲切箍筋或弯起钢筋时,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 板的厚度不应小于200mm;

  2 按计算所需的箍筋及相应的架立钢筋应配置在与 45°冲切破坏锥面相交的范围内,且从集中荷载作用面或柱截面边缘向外的分布长度不应小于 1.5h0(图 9.1.9 a);箍筋直径不应小于 6mm,且应做成封闭式,间距不应大于 h0/3,且不应大于 100mm;

  3 按计算所需弯起钢筋的弯起角度可根据板的厚度在 30°~45°之间选取;弯起钢筋的倾斜段应与冲切破坏锥面相交(图 9.1.9b),其交点应在集中荷载作用面或柱截面边缘以外(1/2~2/3)h 的范围内。弯起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12mm,且每一方向不宜少于 3 根。


 (a)用箍筋作抗冲切钢筋       (b)用弯起钢筋作抗冲切钢筋

图 9.1.9 板中抗冲切钢筋布置

注:图中尺寸单位 mm
1—架立钢筋; 2—冲切破坏锥面; 3—箍筋; 4—弯起钢筋

9.1.10 板柱节点可采用带柱帽或托板的结构形式。板柱节点的形状、尺寸应包容 45°的冲切破坏锥体,并应满足受冲切承载力的要求。

  柱帽的高度不应小于板的厚度h;托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h/4。柱帽高度或托板厚度与板厚之和不宜小于 16d,d 为柱中主筋的最大直径。柱帽或托板在平面两个方向上的尺寸均不宜小于同方向上柱截面宽度 b 加 4h 的数值(图 9.1.10)。

(a)柱帽                     (b)托板

图 9.1.10 带柱帽或托板的板柱结构

9.1.11 混凝土厚板及卧置于地基上的基础筏板,当板的厚度大于 2m 时,除应沿板的上、下表面布置的纵、横方向钢筋外,尚宜在板厚度不超过 1m 范围内设置与板面平行的构造钢筋网片,网片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12mm,纵横方向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

9.1.12 当混凝土板的厚度不小于 150mm 时,对板的无支承边的端部,宜设置U形构造钢筋并与板顶、板底的钢筋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2 倍板厚。也可采用板面、板底钢筋分别向下、上弯折搭接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