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多台吊车的组合
5.2.1 计算排架考虑多台吊车竖向荷载时,对一层吊车单跨厂房的每个排架,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不宜多于 2 台;对一层吊车的多跨厂房的每个排架,不宜多于 4 台。
考虑多台吊车水平荷载时,对单跨或多跨厂房的每个排架,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不应多于 2 台。
注:当情况特殊时,应按实际情况考虑。
5.2.2 计算排架时,多台吊车的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的标准值,应乘以表 5.2.2 中规定的折减系数。
表 5.2.2 多台吊车的荷载折减系数
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 |
吊车工作级别 |
A1~A5 |
A6~A8 |
2
3
4 |
0.9
0.85
0.8 |
0.95
0.90
0.85 |
注:对于多层吊车的单跨或多跨厂房,计算排架时,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及荷载的折减系数,应按实际情况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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